[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1-0004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心的宗旨是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相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中心内设综合科、车辆管理科、餐饮服务科、物业管理科4个科室。
综合科:负责日常事务及科室工作统筹协调;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经费预、决算编制及各类经费财务管理;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及会议管理;干部人事(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与档案管理;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和退休人员等工作。
车辆管理科:负责局系统车辆编制、报废及更新;局机关车辆调度、修理、驾驶员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协调联系与上级部门业务工作。
餐饮服务科:负责局机关指定的对外接待工作,机关会议的会场联系和现场准备工作;食堂清洁卫生、职工工作餐供应、会议用餐和接待用餐服务。
物业管理科:负责局系统及机关节能减排;机关办公楼消防设施、变配电室、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修,机关办公场所的保洁、绿化,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所属(委托)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2.6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7.13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42.86万元,主要是2020年内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10.17万元;继续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压减一般性项目经费拨款47.55万元;经营收入预算增加14.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9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25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7万元。支出较2020年减少42.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7.55万元,经营收入预算增加14.8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63万元,比2020年减少5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8万元,比2020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内退休1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保障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69.45万元,比2020年减少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过“紧日子”意识,压减一般性项目经费拨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及物业管理、会议与政务保障、办公设施、资产管理、节能管理等各项工作。
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0年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合中心以前年度用车实际情况,预估2021年车辆运行维护情况予以相应调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9.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中心共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1年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虹 联系方式:023-67880420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七:
表八:
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