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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18-10-17 15:33

1.万州区东峡水库管理所所长牟奇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7月,牟奇平在操办孙女百日宴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63万元。2018年4月,牟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南川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法制科科长王宝鹦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12月,区原市政园林局安排时任园林科科长王宝鹦和园林绿化管理所副所长李平、直属企业泉通公司副总经理戴静波3人到苏州参加培训。王宝鹦等3人未参加培训,而是借机到上海、浙江桐乡、南京、苏州等地景点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011.5元。2018年4月,王宝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平、戴静波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区原市政园林局副调研员段俊华因监督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纪款项已收缴。

3.垫江县国土房管局澄溪国土所所长刘永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刘永前多次组织并参加违规公款吃喝,共计花费7343元。同时,刘永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刘永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业技术岗位六级降为七级,违纪款项已清退。

4.巫山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原主任陈嗣义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时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嗣义、时任县统筹办主任周兵、时任县统筹办副主任周洪涛、时任县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师文明等4人在县发改委工作期间,分别收受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所送礼金1万元、0.5万元、0.5万元、0.2万元。2018年3月、5月,师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嗣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周兵、周洪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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