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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风正梁平 时间:2019-09-11 10:00

日前,区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区水利局柏家片水利站站长张中伟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3月,原县水务局给柏家片水利站下拨1万元大观河堤整治前期工作经费。资金下拨后,时任柏家片水利站副站长蒋文彬、助理工程师袁锦明、报账员何国琼等3人向张中伟请示从该工作经费中报销下村补助,张中伟同意以差旅费和生活费的形式套取该经费。事后,蒋文彬、袁锦明、何国琼等3人填写共计1万元的费用报销单,由张中伟签字予以报销。费用报销后,蒋文彬、袁锦明、何国琼3人各分得2800元,张中伟在未参加该项目前期工作的情况下,仍分得1600元。2019年5月,张中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文彬、袁锦明、何国琼3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所得已清退。

 2.竹海林场党支部书记段斌虚列名目公款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6月至8月,原梁平县竹海林场以挂账的方式,在屏锦镇百信超市购买玉溪、软天子香烟用于接待,累计金额5563元。2015年8月,经段斌同意,该单位工作人员在百信超市开具食品发票6张共计5563元,在竹海林场予以报销,用于冲抵香烟款项。段斌还存在轻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19年6月,段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

3.东山林场支部委员李万国等人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和2017年4月,原梁平县东山林场两次收到梁平旅游协会(社会团体)《关于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时任林场场长唐宏在未仔细甄别有无明确考察目的和考察是否与本单位工作有关联的情况下,两次安排职工参加名为考察学习,实为变相公款旅游的活动,累计产生费用4980元。2016年10月,经唐宏同意,在没有具体考察方案且无明确考察路线的情况下,时任东山林场支部书记李万国、时任宝石山陵园经理陈武战、东山林场驾驶员曹于(非党员,已作书面检查)等3人到云南考察墓碑石材,期间借机到云南腾冲公款旅游,违规报销旅游费用2630元。2019年7月,唐宏、李万国、陈武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次活动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

4.区良种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王元伟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王元伟违反《梁平县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中“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一律不安排宴请,不提供烟酒”之规定,违规同意良种场在总结会、基层干部会等10次会议用餐中使用香烟、酒水,共计产生烟酒消费5618元。2018年2月,王元伟以个人名义邀请他人在某餐饮店用餐后,以良种场基层人员会议用餐名义将上述用餐产生的1300元费用在良种场违规报销。2019年7月,王元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

上述4起案例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要求置若罔闻、视而不见,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一以贯之、半步不退。

近日,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同志强调,要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契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把牵头和参与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深化标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在党性坚强、公私分明上作表率,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上作表率,在严格家风家教上作表率。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杨晓渡同志的讲话要求,结合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信访处置,着力发现和查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要认真剖析身边案、典型案,扎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以作风建设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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