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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开州区 >> 巡视巡察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朗开州 时间:2020-11-13 15:15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5月至8月,十四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厚坝镇、河堰镇、关面乡、雪宝山镇、高桥镇、麻柳乡、天和镇、三汇口乡等16个区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赵家街道、正安街道、大德镇、金峰镇、和谦镇、南门镇等8个区管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并按规定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发现主要问题予以公布。

一、区委统战部

贯彻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有欠缺,督促落实“三级网格两级责任”不够,个别已拆除、已封存的宗教场所死灰复燃,少数宗教寺庙仍然存在售卖高香商业化行为,少数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多年整治始终有反弹。整治“四风”成效不佳,作风建设有待持续深化,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工作用餐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二、雪宝山镇党委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未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主题教育抓落实还不够。基层党建重视不够,监督指导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差距;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少数机关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官僚主义作风不同形式存在;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欠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党风廉政风险把控不到位;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四种形态”运用欠精准,“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开展不深入。

三、区生态环境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理论与实践隔离、学用脱节等现象。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有差距,治理大气、水、农村面源污染措施不多,部分区域工地扬尘、运土车带泥上路、露天焚烧垃圾,南河、驷马河有污水直排汉丰湖现象,个别乡镇农村面源污染现象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内部管理有所松懈,执行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规定不够严格;在指导基层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中存在形式主义表现。

四、关面乡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脱贫攻坚力度有减弱趋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工会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差距,学习记录、工作总结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有所表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彻底,惠民政策宣传、落实还存在短板。工程项目监管、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还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党员从严管理、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党员发展等方面存在一些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个别班子成员认识有差距。

五、区文化旅游委党委

全面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不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有差距。在整治“四风”、推进作风转变上不够有力,执行津补贴政策不够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个别班子成员参与不够积极,对下属支部指导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对干部从严教育管理有差距。

六、麻柳乡党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还存在差距,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学习和梳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辖区邪教组织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管控存在差距。污染防治不够有力,河道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直排问题未彻底禁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有所表现,联系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指导村(社区)党建不到位,从严监督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够。

七、区委宣传部

推进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精准,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够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有力,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不严格,评选创建活动存在形式主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把握廉政风险有不足,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

八、高桥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贯彻执行绿色发展战略不够彻底,场镇及集中居民点污水直排河道,辖区煤矿存在矿粉尘污染现象。形式主义问题有所表现,不切实际成立多个议事协调机构且未发挥作用。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支部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九、区人力社保局党委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方式方法单一、学习效果不够好。在民生保障方面落实不够有力,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较为被动,农民工欠薪等纠纷偶有发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不足,执行未休年休假、公务接待等政策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不够,个别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

十、三汇口乡党委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个别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缺乏激情,担当作为不够。防范化解风险待加强,辖区信徒活动转化不够,重点人员稳控化解不够有力,财务监管有薄弱环节。从严管理干部不够,违规违纪问题偶有发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执行公务接待、租车管理、福利待遇发放等政策规定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个别村(社区)班子战斗力不强,组织生活福利化现象有所表现。

十一、厚坝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体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待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党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阵地管控力度不大。作风建设不够有力,干部担当精神有待提升,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有所表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压力层层传导不足,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加强。

十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党建主责主业聚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所表现,支部政治功能不足,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临聘人员管理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机构重组后队伍融合不够,原规划和国土领域存在“以罚代法”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市局巡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十三、天和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停留在读文件、念标题、记提纲,学思践悟不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好,个别民生实事解决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政策规定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不够好,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战斗力有待加强,个别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较差。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有薄弱环节。督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四、区委政法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协助区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有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够。执行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政策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

十五、河堰镇党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乡村振兴总体发展不够平衡,部分信访矛盾风险化解处置还有不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够,部分民生实事解决不够好,有的惠民惠农政策宣传解读不细致、执行有偏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十六、区林业局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执行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方针政策有差距,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不够,铁峰山、南山森林公园及彭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建房问题比较突出,全区森林疑似违法图斑逐年呈增长趋势。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责不明,内部执法工作交织不清,外部与生态环保、应急等部门职责边界模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不足,执行公务接待、工会经费使用、三公经费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不严格,基层调研、行政执法、对乡镇街道监督指导有形式主义表现。干部队伍管理有松软表现,个别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十七、南门镇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定期跟踪督促不够,一些老大难问题未解决,部分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辖区糖厂污水直排现象有所表现。抓意识形态有待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浦县城遗址外设“南天玉阁”,与红色文化不相匹配。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够,综合分析研判及治理措施有待提升。

十八、和谦镇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存在重材料轻实效、重形式轻督促的现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对辖区原参与邪教人员管理欠规范。巡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力度不够。

十九、赵家街道党工委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党工委重视不够,层层压实责任不到位;整改主要由分管扶贫领导牵头、其余班子成员参与不多,牵头领导“挂帅不出征”、督促过问较少,纪工委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整改效果打折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执行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等政策有偏差。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十、区中医院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不够充分,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彻底。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考核指标有不合理现象。行业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态度欠佳,人情检查等现象偶有发生。

二十一、正安街道党工委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执行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不够到位,两违整治、征地拆迁安置推进较为缓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规定有偏差。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仍有不足,原有部分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仍未拆除,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二十二、大德镇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村(社区)办公经费超支、重复报销培训费等方面有所表现,个别干部履职尽责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不规范,组织生活福利化。惠民政策执行存在不足,低保审核及动态管理不到位,扶贫小额信贷申请把关不够严格。

二十三、金峰镇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低保、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执行不够严格,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还有差距。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够,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少数村级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不足,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不规范。

二十四、区人民医院党委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强,精细化管理还需优化。行业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窗口单位人员态度生硬、接待群众态度冷漠敷衍等现象有所表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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