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务承办
1.县纪委全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委委务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承办,有关部室配合。
2.委机关领导单独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由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室对口承办,办公室协助。如需办公室承办的,相关部室需将会议方案及相关资料送办公室,配合完成会务工作。
(二)会务主要内容
1.会议通知起草与签到表册,由承办部室负责。
2.会议材料准备、印制和分发由承办部室负责。
3.会场(会议室)安排(包括会标、音响、主席台座次牌等)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4.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送审和印发由办公室负责。
5.会议宣传报道,由宣传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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