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开州区委第十一轮巡察 | 区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0年4月3日向区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负责综合协调、跟踪督办、资料收集、情况上报等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兼任。
(二)抓实责任分解。制发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供销联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存在的24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责任分解。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社上下层层发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措施,明确了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三)认真督促检查。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不定期听取责任科室、企业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报,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研究推进落实的方法和举措。通过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保证了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紧扣问题,真抓实干,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0个类别、24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9个,部分整改或正在推进中5个,形成文件、制度8项。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方面
1.针对“对将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首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未组织学习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开展了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区供销联社党组《党组会议事规则》,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统党建工作,摆在党组会研究事项的首位,做到了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一次。
2.针对“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学习效果不佳;理想信念教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研讨计划,防止理论学习“走过场”。今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集中讨论6次。二是严格学习要求。要求干部职工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要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讨论,切实转变“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三是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供销社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能作用,着力在系统营造愿干事、能干事、爱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不到位”方面
1.针对“推动综合改革力度不强”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推进社企分开、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筹备组,就企业自主经营权列出清单,完善组织结构的设置,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对直属企业实行目标经营管理,出台了《直属企业职工薪酬调整及其管理办法》,普遍上调了企业法人、一般职员的薪酬待遇,完善了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了企业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直属企业的监管力度,指导其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提升服务效率,壮大经营规模,逐步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建立健全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开州区供销联社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从2020年8月1号起,直属企业的营运等经费支出由企业自行按程序进行审签报销,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费用报销等行为。五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多方寻求途径促进原企业(果品加工厂)改制遗留问题化解。于2020年5月9日,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的供销工作专题会上进行了研究把脉,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市人社部门以及区政府的政策支持。
2.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差距大”的问题。一是党组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系统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积极推进处置系统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信访稳定风险,督促指导直属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债务风险、防控经营风险。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企业及时对存在信访稳定风险、财务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等进行全面清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化解风险的建议和措施。三是积极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全力化解社有资产处置管理、债权追收、信访稳定矛盾等问题。今年以来,我社拍卖出让土地7.5亩,变现资金1159.15万元,处置部分零星门市房屋,偿还银行贷款本息1220万元,银行贷款本金减少到799万元;债权追收方面,截至目前,已追收本金1543万元,还有2293万元本金及产生的利息未收回。
3.针对“对直属企业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问题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直属企业在资产处置、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印发施行了《开州区供销联社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加大对直属企业检查、审计和问题处置力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发生。二是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存在公款私存行为的出纳责令其向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不再从事直属企业财务工作。
(三)“履行供销合作总社赋予的职责使命打折扣”方面
1.针对“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缓慢,社会化服务有差距”的问题。按照印发《2019年—2020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截至目前,已建成基层社37个并开始运行,新增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62个,基本实现涉农乡镇(街道)全覆盖,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社会化服务业务逐步拓展。
2.针对“对社有资产运营依法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社有资产未增值反流失”的问题。一是在前期基层社改制剩余资产的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对部分原基层社和原直属企业所掌管的产权证进行收回,为下一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打下基础。截至目前,丰乐、盛山、赵家、河堰等基层供销社和土产公司、水果公司、日杂公司、老农资公司等原供销社直属企业剩余资产房屋产权证完成交接,纳入区供销联社资产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二是针对基层供销社中存在原聘用人员仍然在岗,资产由其分散经营管理,以及企业改制留下的一系列遗留问题,造成的部分基层社社有资产未统一收归管理等情况,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资产科、资产公司负责人参与,逐一对原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当面谈话,深入开展沟通交流,摸清了基本情况,宣传了有关政策,并因地制宜的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逐步消化问题,争取解决一个,收归一个,在筹措资金到位后,力争在2021年6月底全面收归统管。三是针对个别人员存在的未上交房租、拖欠房租和借款本息的问题,及时约谈,及时要求上交拖欠租金,对暂时归还借款有困难的,要求其作出承诺还款计划并按期归还。截至目前,已收回熊某房租8万元,尚欠5.3万元,针对其所欠借款本息,也要求其作出了书面还款承诺;原丰乐供销社负责人韩某未上交房租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党内政治生活欠规范”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红脸出汗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不搞形式主义,力求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在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19条,提升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2.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今年以来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之间,共开展谈心谈话30次,针对情绪波动的干部、工作状态欠佳的干部等,自上而下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疏导情绪,党员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五)“党组核心作用发挥缺失”方面
1.针对“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区供销联社党组《党组会议事规则》,切实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从2018年8月起,均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挥班子整体智慧,不搞“家长制”、“一言堂”。
2.针对“纪律规矩执行和问题整改打折扣”的问题。加强问题整改的跟踪力度。对整改工作采取不定期听取汇报和时刻提醒整改责任人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彻底整改到位。2017年审计反馈的“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的问题,该车辆已于2020年7月8日完成公开拍卖出让。资产公司公款私存的问题,已对当事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农合会公款私存私放的问题,当事人已于2019年5月被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其私存私放的300元资金已退回区农合会账户。原财审科科长许某公款旅游费用1.4万元未追回的问题已协调法院在执行其个人住房供公积金及个人借款中扣除。
(六)“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方面
1.针对“支部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直属企业党支部的阵地建设,督促阵地建设不规范的各党支部立即整改。目前系统各支部活动阵地已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为党员创造了良好的活动环境。二是指导各党支部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委班子,增强支部队伍工作力量。
2.针对“支部活动不正常”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系统各党支部均认真开展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支部活动。二是今年4月以来,党组每月印发支部主题党日指导计划,各党支部党内活动逐步规范,党内基本制度落实逐步规范。
3.针对“党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系统各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督促各党支部要加强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今年以来,供销联社系统企业党支部对已不在本企业工作的党员,转出组织关系8人,正在联系转接11人,对已经核实地址的部分党员进行了走访劝说其转接组织关系。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在本系统制定出台规范党费收缴事宜的规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开州供组〔2020〕30号),明确了党费收缴的标准及要求。二是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落实专人规范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今年以来,党支部已按照要求落实专人按标准足额按月收取党费,并建立了党费缴纳台账,做到了按时足额上交。三是2017年贺某收取的基层支部党费0.31388万元未上交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责成贺某向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资产公司支部党员李某已按2017年工资标准补缴党费68.4元。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
1.针对“从直属企业资产公司提取经营收益分配资金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的问题。严格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着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厘清行政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依法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财务支出行为和财务报销程序。出台了《开州区供销联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开州区供销联社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直属企业财务收支、费用报销等行为。
2.针对“机关工会违规接受直属企业捐赠”的问题。切实加强系统各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做到依法收缴会费、实行预算管理、规范经费开支、加强经费监管。机关工会已于2020年2月26日将4.74万元经费退回到资产公司账户。
3.针对“2019年‘七一’活动虚报就餐人数”的问题。一是督促经办人员按要求退回多报销费用,经办人员于2020年6月2日按要求退回了多报销的费用846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分别在机关和直属企业施行了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深化标本兼治。
4.针对“对直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管有缺失”的问题。对已发生的超范围列支费用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分别在机关和直属企业施行了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监管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
(八)“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影响群众获得感”方面
1.针对“解决遗留问题责任担当不够、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走访调研,摸清系统移民搬迁统建还房和相关资产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成因,比对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尽力解决系统原企业改制、移民搬迁、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遗留问题。2020年5月9日,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供销工作现场办公会上,就供销系统部分改制剩余房屋资产和移民划拨土地确权颁证、原水果公司赵家柑橘站移民补偿土地问题、供销系统移民搬迁统建还房小区物管问题、果品加工厂改制不彻底问题、系统债权司法追收等遗留问题提交会议审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支持,目前,各项问题处理正在推进落实中。三是临江“山水佳苑”购房户未办理房产证引起的上访问题,责成供销建司于今年6月正式起诉房地产项目实际投资人马某,于今年11月开庭审理,因有部分材料需调查核实,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以供销联社名义已向区政府就该建设项目涉及办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已上报书面请示,待明确后可解决该障碍问题。
2.针对“干部履职不到位,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的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追回冒领资金3.518万元,未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同时责令经办人向党组进行了书面检查,并2020年7月1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落实相关领导、科室和企业人员的工作责任,提高执行效率,促进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改进作风。
(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欠缺”方面
1.针对“一度时期主要领导以上率下不到位,导致供销系统‘颓腐风’盛行,窝窜案频发”的问题。一是认真汲取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本系统腐败案件发生以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7次,起到了较大的震慑、警醒作用,系统职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制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巡察反馈问题后,党组及时修订完善了机关、直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10个,较好地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地防控了廉政风险发生。
2.针对“未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防范和发现廉政风险能力欠缺”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党组先后印发了《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二是党组坚持做到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做到与相关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推进、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同步推进,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资产公司出纳公款私存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时,从2019年12月开始,资产公司列支的所有支出均通过网上银行申请,经法人审核后授权由对公账户进行支付,出纳领取备用金全部改为现金支票支取,将单位资金与个人资金严格分开,杜绝了公款私存问题再次发生。
(十)“堵塞漏洞不及时,制度执行打折扣”方面。
针对“制度笼子扎得不紧、风险漏洞堵得不牢,致使制度执行仍在打折扣”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系统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请假当事人已按要求于2020年7月分别退回差旅费300元。二是对机关、直属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三公经费”支出、费用报销、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完成整改,于2020年7月在机关和直属企业施行了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会计核算、经费报销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成效,但问题整改尚未全面完成,比如供销系统部分改制剩余房屋资产和移民划拨土地确权颁证、原水果公司赵家柑橘站移民补偿土地问题、供销系统移民搬迁统建还房小区物管问题、果品加工厂改制不彻底问题、系统债权司法追收等一些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持续整改,必须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二)继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发挥好主要领导带头作用,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好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持续整改、全面整改。特别是下步将重点围绕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将深入调研、争取支持、出台办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推进几个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为全面完成整改奠定基础。
(三)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分析查找反馈问题深层次根源,区分体制机制、思想认识、能力水平等具体原因,逐步建立健全完善机制、转变观念、增强能力协同推进长效机制。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深化运用纪检监察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