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医保局党组、县委国企工委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以整改促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1.针对“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制定了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按计划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中心发言人,围绕中心积极开展讨论,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养。截至目前已规范开展12月、1月、2月、3月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于重要学习内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全面拓展学习覆盖范围,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筑牢理想信念精神之基。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重点工作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坚持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奉节县生态环境党组关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判处理机制,制定并印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防范化解意识形态暨网络舆情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三是严格管理“两微”及公示公开栏等舆论阵地,制定《政务微信微博管理办法》,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效防止意识形态领域的“杂音”和“噪音”。
3.针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市上交办任务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强化问题整改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环境督察办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季调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二是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对照《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全县整改方案,一体推进2项个性问题、13项共性问题、8项举一反三措施整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整改规范化。高规格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制定并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整改销号要求,强化问题整改销号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22项措施和1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5件群众信访投诉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2项个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3项共性问题和8项举一反三措施已分别完成4项、5项;交办的41件群众信访投诉已办结36件,阶段性办结5件,各项整改任务均到达序时进度,口前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在《全国长江经济带2020年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是全市唯一一例正面典型范例;全年接受国家、市级各项督查10余次,整改工作得到一致认可。
4.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内部学法普法。开展青年执法人员案件大讲堂素质提升活动,培育业务新骨干、优秀办案能手;每周组织交流探讨执法经验,内部学法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执法中普法履职的能力逐渐增强。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过程全记录,同时面向社会全文公示处罚文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法制审核管理。明确专人2名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内部监督,严格做到“案审分离”;动态调整案审委员会,重大案件处罚决定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对研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四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持续聘请永安律师事务所石鹏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定期邀请参与案件研究讨论,指导我局在行政执法规范性上不断查漏补缺。2020年,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行政处罚24件,6件重大案件均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荣获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5名同志获市局通报表彰,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5.针对“一线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一是充实监测队伍力量。通过内部调整、公益性岗位、对外招录、遴选等方式逐步充实监测一线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已增加到监测岗位2人,正在遴选、招录的6人。二是提升监测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干部职工轮流上台讲课、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监测人员能力水平。截至目前环境监测站单独开展培训7次,培训48人次。
6.针对“形式主义依然严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班子通过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坚决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手段,从严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带头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作风。二是通过职工大会通报干部职工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告诫干部职工杜绝形式主义、端正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履好职、办好事。三是严格文件、材料审批流程,杜绝文件抄袭现象。文件、材料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校对,校对后分管材料领导再次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7.针对“机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清退非公务用车报销过路费、“三八”妇女节慰问费等开支。二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定并印发《县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制度,使用充值卡为公务用车加油,车辆加油固定油号,凡用车必在“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按程序申报、审批,县外用车必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派车。三是规范工会开支。严格按照《奉节县总工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总工会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奉节工发〔2018〕4号)规范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杜绝违规发放现金现象再次发生。2021年3月组织的工会活动所有开支均按规定实施。
8.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及时清退超标准、违规报销差旅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增加审批把关环节,明确财务审批具体责任人,严把财务审批关口。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所有差旅费都严格按照《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奉节财行〔2020〕24号)文件执行,严禁超标报销、违规报销。
9.针对“工程发包不规范、走形式”的问题。一是完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项目领导负责项目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项目科室的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进一步厘清项目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23号)文件,制定《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项目发包方式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严格按照办法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10.针对“政府服务项目采购违规开展”的问题。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生态环境局有两个政府服务采购项目,分别为奉节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县一级达标建设项目和奉节县生态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两个项目都是严格按照《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奉节财采〔2019〕13号)文件要求,向县政府申请同意后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申报采购并获得县财政局同意,委托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挂网公开招标实施。下一步,我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组织。
11.针对“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中共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具体化、明确化,将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党建工作总结,领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重要事项纳入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强化主责主业的落实。切实强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各项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12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听取了2020年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和机关党支部2020年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及重点风险岗位干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廉政谈话,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已开展个人廉政谈话6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剖析,真心整改,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进全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投入工作。
12.针对“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突出机关支部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安排部署重要活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20年12月至今,召开支部委员会4次并研究审议了2020年支部工作总结及2021年支部工作要点。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执行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1年3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按照会前充分征求培养人、党员、群众意见,会中听取培养人的介绍,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的程序,确定了2名发展对象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三是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参评党员的三分之一。2021年1月28日按要求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共35名正式党员,按照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优秀比例,民主评议优秀共产党员。
13.针对“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的问题。一是公开通报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于2021年3月17日在党员大会上,对我单位2016年职工赌博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以赌博违纪案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全方面分析解说,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案说德,推动“以案四改”落地生根。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将“以案四说”、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学习等工作常态化,剖析“事故现场”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警示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氛围。2021年3月已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示教育片,以“祁连山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案件警示党员干部,教育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性,以案为戒,知敬畏、明责任、履好职、办好事。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对各科室、站队开展作风督查一次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已开展3次作风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已做相关处理并通报。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助推农业农村工作新发展
1.针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制定了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进行了系统的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巡察以来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全面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对农业系统党员干部政治学习进行督查,坚持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实行周通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实行季检查,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测试。
三是完善了产业规划。制定出台我县乡村产业振兴规划,编制“十四五”重点产业项目清单,以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统筹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制定出台大力发展白茶产业实施意见,用5年时间在全县中高山适宜区域发展白茶10万亩。2021年继续打造草堂白茶、安坪脐橙、甲高油橄榄等20个特色产业小镇,拟新增建设红土贡米等特色产业小镇。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月23日召开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专题分析和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出台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切实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提高了学习强国活跃率。县农业农村委对干部职工使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三级监督制度,学习积分实行周通报。截至2021年3月4日,学习强国活跃率已提高到95.83%;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的通知》,明确要求全体职工必须每天登录学习,对学习分数进行了要求,同时明确了奖惩机制。
3.针对“落实文件会议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认真传达贯彻“三干会”精神。梳理了2020年三级干部大会任务清单,针对任务督促完成情况,建立了完成情况台账。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三干会”精神,分解任务并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措施,督促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督办反馈机制。建立办文办会重点督查督办及反馈台账,跟踪提醒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等。
三是强化文件贯彻执行。文件办理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研究安排部署、自下而上落实汇报”的原则,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发文审批流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市、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杜绝出现原文转发公文的情况出现。
四是强化集体经济指导。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明确了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的具体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县农业农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奉节农发〔2021〕55号),全面开展监测评估,规范运营管理,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严格项目审核,改变原来“五到乡镇”管理,变为县乡联审管理。加大财政支持,落实1800万元资金,支持36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搞好政策指导,编制集体经济文件汇编,以电子件形式印发到乡镇,强化乡镇指导员和村集经济组织负责人学习有关政策文件。
4.针对“下属单位机构职能运行不顺畅”的问题。2月23日召开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委属各单位职能职责相关事宜,印发了《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明确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职能职责的通知》(奉节农工委发〔2021〕7号)文件,明确了种植业、养殖业、小水果发展、农业环保、农业行政执法等领域分散在县农业农村委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有关职能职责。
5.针对“农业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种粮大户补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责任。在种粮大户补贴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明确相关责任、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和财政、农业部门的行业监管作用,对补贴工作层层把关、严格审核,把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做牢做实。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为全面落实整改,对2019年29户种粮大户、2020年58户种粮大户的申报资料、验收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落实相关乡镇和企业全面按照要求,对项目的申报程序、公开公示、土地流转合同、种植情况、验收核实情况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重点针对“个别种粮大户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存在流转土地起止时间和期限涂改”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查核实,种植情况属实,享受补贴面积符合政策规定,不存在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针对涂改资料的行为对该种粮大户进行了种粮大户相关政策培训和约谈,目前已完成了种粮补贴资料的整改工作。出台文件规范补贴行为。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申报工作的通知》(奉节农发〔2021〕59号),明确规定种粮大户申报资料要求及验收核查要求,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规范了果品产业发展项目评审等相关程序。对果品产业发展项目评审资料进行了梳理,对无评审结论等情况进行了核实,主要由于当时的评审组长习惯性认为签字即通过,所以没有写评审结论,现已签署评审结论。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制定完善了《奉节县果品产业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等规范流程,要求切实规范项目管理工作。
三是蔬菜产业建设财政补助直销门市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县种植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再次系统的学习了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以儆效尤。认真面对,全面落实整改。对2017年以来享受了蔬菜直销门市补助的7家蔬菜企业,从相关资料到门市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个别企业直销门市租用合同签字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核实,租房情况属实,合同为代签合同,由于被委托人误签委托人姓名造成,现已经双方联合作出了情况说明,合同由当事人亲自订正确认,相关资料已整改到位。认真反思,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疏漏,县种植业发展中心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总结,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项目管理培训,对工作马虎、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提出批评,明确责任,按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针对“服务民生工作到位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民生之声”办理质量。县农业农村委采取专人接收交办信息、限时督促落实交办事项、加强与问政人的沟通交流等措施,切实提高问政事项回复满意度;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制定了《“民生之声”问政交办事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问政事项办理流程、办理责任,确保办理质量。
二是确保种粮直补精准度。加强和乡(镇)村两级的沟通,确保基础数据精准。及时和银行搞好对接,及时纠错改错。对多次改错仍无法兑付的疑难户,到现场进行核实,做到种粮直补(现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在今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过程中,进一步发挥镇村两级的主体作用和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把工作做牢做细,力争将补贴精准度达到100%。
7.针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的所有案件安排专人进行了清理,其中在2017-2020年度案件中送达人未签或者未完整签的3处进行了补签。针对“解除登记保存文书与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上存在逻辑错误,且解除法律依据未具体到条款项”的问题,因案件文书不能更改,在今后案件的办理和文书制作中加强审查,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完整书写,并且支队从2020年11月起全部使用农业农村部新的执法文书,杜绝出现此类问题。
二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农业执法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并制作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保密守则、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六项禁令、听证回避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五不放过”原则、听证中止和终止、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建立学习制度,并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严格案件审核程序,严禁出现法定程序错误。
8.针对“财务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整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少数工作人员下乡差旅单报销填写为“县城至乡镇”,无具体地址和事由问题,我委组织职工学习了《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填报及报销,杜绝发生类似情形;针对下乡差旅费少数原始票据无审核和领导签字的问题,已补签审核和领导签字手续。今后,将严格履行审签手续,杜绝发生类似情形;针对无车票报销差旅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对相关单位的财务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有职工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时,以“证明”来代替遗失的车票或高铁票,涉及的职工已退回上述资金,缴回县农业农村委。
二是针对现金支付过大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涉及单位现金支付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职工差旅费、下乡租车费、学员培训交通费等。我委督促委属各单位,加强现金支付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方式,除零星支出外,在1000元以上的资金都采取转账支付,将现金支付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三是针对发放农资农药无明细清单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已将发放清单作为附件入账。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农资农药发放手续、建立明细台账,加强农资农药发放监管,确保发放到位。
四是针对资金拨付监督把关不严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验收无结论、业主和分管领导没有签字”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对项目验收签字提出了严格要求。
五是针对少数单位手工记账的问题。相关单位2019年起已陆续开始电子记账,将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财务核算能力,用电子记账全面取代手工记账;针对“支付凭证和票据分开装订”的问题,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认为分开装订便于票据整理,已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加强财务能力的学习,所有支付凭证和票据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装订。
六是针对农委机关没有使用公务卡的问题。已制定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宣传。组织职工学习,正确使用、按要求使用公务卡。
七是针对食堂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白条入账的问题。从2021年1月起,进一步严格规范食堂管理,避免白条入账,在能够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
9.针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制度文件。印发了《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职工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农工委发〔2020〕35号)和《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奉节农工委发〔2021〕5号),形成了统一的考核体系。
二是细化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措施。针对《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奉节农工委发〔2020〕35号文件中补充细化了效能评定、考勤记录、请休假统计等相关规定和表册模板。
三是强化了干部监管和作风检查。每月坚持开展作风检查和抽查。机关以人事科教科为主负责全委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委属支部纪检人员,负责本楼栋单位职工的日常作风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职工请销假审批、考勤记录等,对2020年度请销假手续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审批手续。巡察整改以来,共计开展作风检查4次,严格执行“十强化十严禁”规定。
四是提高公文办理水平。开展了公文办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拟稿、核稿、审核、签发、制作、发布等公文制发管理程序,责任明确到人,杜绝文号重复等问题再发生。
10.针对“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隶属关系与“三定”方案明确的管理体制不一致”的问题。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对接,脐橙产业作为我县支柱产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仍有独立考核的必要,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继续由县直机关工委管理。
11.针对“农工委集体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落实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奉节农工委发〔2020〕25号),完善出台《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奉节农发〔2021〕48号),人事科教科和办公室分别负责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和县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
二是强化支部考核指导。以《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的通知》(奉节农工委发〔2020〕29号)文件,为每个委属支部都确定一名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加强联系指导。对各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了党务能力提升培训。2月23日,召开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了支部考核工作,出台了《2021年委属各支部考核办法》(奉节农工委发〔2021〕9号)。
三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格式和要求,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对每次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记录都进行了审核和签字确认。
四是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制定了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都专门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和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提前熟悉学习资料,会上进行领学和中心发言,按要求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
12.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明确支队长为支部书记、政委为副书记,目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已由中共奉节县委任命,政委暂未任命。3月3日,中共奉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其他3名支部委员,支部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发挥带动作用,督促机关支部和委属各联合支部按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退休支部开展了春节慰问走访等活动。
1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扎实开展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16个,制定整改措施47条。民主生活会上共计查找出班子的问题16个,制定整改措施9条。班子成员个人自查问题95个,制定整改措施54条。
二是班子成员按照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均参加了2020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了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联系指导了畜牧支部、农技支部等联合支部2020年度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印发《中共奉节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奉节农工委发〔2021〕4号)文件,认真落实委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评定意见、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4.针对“党员发展、学习教育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将发展党员工作实务作为党务能力提升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基本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职工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明确了领导联系指导退休支部。结合退休党员实际,建立了退休干部微信群,同时采取送学习教材资料上门、传统节日活动、提供保障、关心关爱等措施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春节期间对离退休党员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落实了离退休干部2021年度体检事宜。
15.针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一是畅通人事运行机制。做好人事规划,积极申报招考计划,逐步充实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逐步缓解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同时认真研究组织人事政策,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缓解了人事压力。
二是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积极争取2021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和专业,办好县级农技人员培训班,积极选送年轻农技人员参加种植、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市级对口专业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1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2月23日召开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和研究了巡察整改、意识形态、支部考核、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思想政治和廉洁自律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管领导约谈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
三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将廉政风险分析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委属各单位、各科室全面重新梳理风险点,细化完善防控措施。
四是全面梳理了2020年度干部职工出勤、督查通报等情况,严格按照“十强化十严禁”规定、平时考核办法等规定逗硬处理执行了4人的工作性津贴(奖励绩效)。
县医保局党组: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发展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按照《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职工大会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理论的应用,加强学习到工作实际的应用转化。
2.针对“落实上级医保政策有差距”的问题。经核查,县医保局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医保局文件要求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医疗服务协议中,并于2020年6月29日同县内7家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市医保局下发的36项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将《服务指南》印制成册分发至医保经办窗口,同时在政府公开网进行对外公示公开,供群众办事查阅。
3.针对“执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不严格”的问题。县医保局研究出台了《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对定点零售店实行严格考核,对可利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生活用品的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从2020年9月底开始,居民医保异地报账手工审核由在编在册人员复核。2021年1月27日出台《奉节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居民医保市外就医费用审核报销工作的通知》(奉节医保发〔2021〕11号),明确将市外就医资料初审工作下沉至各乡镇卫生院,复审由县医保局在编在册人员负责;严格生育保险审核结算流程,要求结算清单等申报资料需经办人员签字确定。
4.针对“部分党组决策执行不到位”。已经按照党组会既定处理意见对永乐镇中心卫生院、吐祥镇中心卫生院和汾河镇中心卫生院案件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党组既定决策,高效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不延误。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已研究制定《县医保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6.针对“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管理,严格执行《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和《机关考勤制度》,出台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强化公务礼仪培训。关于医保定点申报审批备案效率较低的问题,2020年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重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55号,明确了“区县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办理机构新增申请,每次集中办理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县医保局已优化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受理新增申请,6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制定了《县医保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强化公文制作审核把关,明确发文办理程序,明确各环节职责。
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出借给职工差旅费资金,属于医保局代管资金借出,已于2020年9月8日收回并存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相关票据资料已存入机关经费帐会计凭证中。严格要求职工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使用公务卡结算。已召开工会委员会,修改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补齐所缺相关材料,今后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完成审批流程。已经组织职工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就餐人员退回到市医保局对接基金监管工作和渝北区医保局交流工作时报销的餐饮费360元和350元。
8.针对“行政处罚类案件内部法制审查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对办理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审批流程,签署审批意见。严格医保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落实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
9.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个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和督查,定期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
10.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差距”的问题。始终坚持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11.针对“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扎实”的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严格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讲授党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引导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欠力度”的问题。对保险公司合署办公人员岗位进行合理调整。加大专业性人才引进力度,已积极向县委组织部申报202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成功申报5个岗位,其中2名医学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法律专业。严格区分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理程序。认真学习运用国家、重庆市医保局下发的执法文书模板,提高了文书专业性。强化医保政策的学习培训,在机关内部开设“周五讲堂”,由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全体职工参与。同时制定了医保定点医药服务机构2021年业务培训方案,适时开展专题培训。
县委国企工委:压实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召开组织各项会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第一议题,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了理论水平、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县委国企工委对机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职工学习制度,以及党工委会、班子成员会、职工会、党员会等会议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落实专人负责党工委会、职工会、党员会的记录,记录要素齐全、内容清楚详实,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对会议记录进行校核签字,最后再交由相关科室保管存档。中心组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会前准备好学习材料、会中认真学习讨论、会后及时收集整理,将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交由政工科归档管理。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班子成员注重理论武装,把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谈心谈话,每季度1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实现了全覆盖,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2021年3月16日召开班子成员会,就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并完善了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平台”“民生之声”问政事项办理工作,改进作风、强化沟通、限时办结、保证效果,长期坚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办公室落实专人一对一接待,确保群众事立马办、有效率,提高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3.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了党工委主体责任,按照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得少于1次的要求,2021年3月16日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国资国企系统党建工作,明确政工科跟进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推进,将检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按照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要求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行统筹安排,定期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企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了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的权重。各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了党员教育管理,建立了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制定了约谈计划表,主要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领导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党支部联系点的支部书记,做到了谈话全覆盖。落实专人负责廉政约谈记录,包括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内容、被谈话人签字等基本要素完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百盐集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开展了“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活动,利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党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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