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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武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武隆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30 09:4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纪委重庆市武隆区监察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武隆区廉政教育中心(二级单位)。委机关包含15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民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向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向街道乡镇派出监察室6个。同时,区委巡察办作为区委工作部门,但人财物均由区纪委监委统筹管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区财政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是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纪委,本部门2020年度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00.89万元,支出总计2900.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调增,包括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保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机构设置的特殊性等原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9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调增等人员经费清算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8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至109人,同比增加7人,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调增,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缴存基数、社保基数等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309.89万元,占79.63%;项目支出591万元,占2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00.8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纪委监委系统人员逐渐增多,2020年末在职人数109人、退休人数12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执法执勤车辆12台,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纪委监委系统人员逐渐增多,2020年末在职人数109人、退休人数12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执法执勤车辆12台,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82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市纪委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项目经费中办案经费、巡察监察经费、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进度较慢。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109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执法执勤车辆12台,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82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市纪委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项目经费中办案经费、巡察监察经费、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进度较慢。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2.16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82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市纪委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项目经费中办案经费、巡察监察经费、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进度较慢。

(2)教育支出2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及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群聚集的要求,压减了培训的规模及场次。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79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整后未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减部分做清算。

(4)卫生健康支出113.96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整后未对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垫底资金等增减部分做清算。

(5)住房保障支出106.9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整后未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增减部分做清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3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机关、派出派驻机构、巡察等机构人员逐渐充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车补、平时考核、抚恤金等。公用经费5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7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公车增多、业务量增多,导致日常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03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为了保证监委职能职责的实现及6个派出监察室的正常办公办案,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新购执法执勤车辆6台,原值共计134.84万元,2020年无新购执法执勤车辆。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0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用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四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车使用规定,从严管理车辆用油、车辆维修维护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43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巡察监察、作风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7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从严管理公务用车出车率、油耗及运行维护情况。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区财政局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及机关事务中心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费8.9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市纪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区县纪委案件协查联办的接待支出、以及片区研讨会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用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109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7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在职人数为109人、退休人数为12人、劳务派遣人员为14人、执法执勤车辆12台,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成比例增长。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减少聚集、精简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的需要,减少聚集,从传统的线下集中培训转换成线上培训或自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采购涉密电脑、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留置点监控安保设备等,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3.8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59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涉及办案、廉政教育基地运行维护、巡察监察、廉政基地建设、“三转”及监察体制改革、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检举举报、涉密网络保护、廉政档案建设、纪检干部培训、村(居)检查监督员工作经费共11个核心业务工作。我委对11个项目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对年初设定目标和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11个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77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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