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巡察组对以上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县法院: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地执行欠力度,网上立案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督促执行“三个规定”制度不够到位,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存在短板,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为民便民服务意识不够强,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差距,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司法安全防线筑得不够牢;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够牢,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县检察院: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不够到位,自觉落实“三个规定”意识树得不够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存在弱项,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改革工作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意识不够强,从严从实抓作风建设欠力度,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抓制度规定落实不够严格;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抓实抓常抓细不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
县经济信息委: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不够,履职尽责谋划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劲头不足,化解信访遗留问题不够有力,廉政风险关键环节防控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的“在所涉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未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县民政局:推动养老服务产业改革发展较为缓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存在不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有落差,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存在差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欠力度;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服务理念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从严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的“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商务委: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会议精神上下功夫不够,助推全县商务发展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疫情防控抓实抓细不够有力,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六稳”工作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推动为民服务办实事不够到位,解决群众问题不够有力,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退役军人系统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有”“全覆盖”要求有差距,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落实退役军人“后路”无忧存在一定差距,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够到位;提升退役军人归属感获得感不够,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不够到位,助推化解重点人群信访突出问题效率不高,重点环节廉洁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坚决。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到位,内部审计“第一道防线”筑得不够牢,审计“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规范化开展审计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机关党建存在短板,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县社科联: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要论述统领工作存在差距,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不足,践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发挥“参谋”“智囊”“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充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有待加强;作风建设不够严谨,重点环节廉洁风险一定程度存在;履行从严管党责任意识不足,“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县融媒体中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媒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发挥党的“喉舌”作用不够充分,宣传阵地建设力度不够,新闻传播力不够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差距,推动媒体融合改革还需持续发力,媒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扎实;用心履职尽责不够,抓媒体工作落实有差距,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不够有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力度不够。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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