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8月12日,区委第十巡察组对大德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显现”方面
1.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效果,以会代学,学习形式较单一,讨论不够充分,3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只有2-4人讨论发言的共10次”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大德镇党委2020年第16次党委会已研究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修订完善《2020年度大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开州德委发【2020】40号),进一步充实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载体、学习效果等方面作补充完善;三是全面检视会议内容、会议形式、会议效果。自2020年10月21日开始,在集中学习时,已落实至少2名同志交流发言,主持人作总结内容学习与交流发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针对“部分基层干部作风漂浮,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完全清楚、履职不到位;福泉社区负责低保工作的村干部对低保政策ABC分类动态管理不清楚,对一些在册低保对象不认识,低保年审流于形式,享受低保的人员中有2人享受社保、1人享受遗补、2人属于解决信访遗留问题。群众反映个别村干部态度不好,在周围群众中形成了不良影响”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制订退伍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人员分工,目前制度已上墙、分工已到位、作风已转变。二是加强低保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确保低保政策入脑入心;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ABC三类对象按要求书写续保申请并进行审验;对巡察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龚光元(大慈社区)、李远琼(福泉)因享受社保待遇,谭俊清(福泉)因享受遗补,方宗庆(福泉)、李景玉(福泉信访)超标等问题已按程序停发低保金,谭其林(福泉信访,已去世),因在1972年11月修建大慈至县城的公路时造成二级伤残,导致生活困难,经(德府发【2009】102号)文件作出处理意见,故其妻朱占琼因历史信访问题,暂保留低保待遇。三是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与《中央八项规定30问》专题学习,集中教育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与转变作风。针对群众反映龙王村委委员牟其聪态度的问题,走访调查群众的同时龙王村支委对牟其聪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作好党员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二、关于“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方面。
1. 针对“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不到位,镇党委对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只重事前申报程序,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情况反馈的环节缺失,福泉社区村干部违规操办满月酒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大德镇党委依据《开县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订并印发《中共开县大德镇委员会 开县大德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开县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多次学习宣传,从严要求镇村两级干部按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建立了事前源头提醒谈话敲警钟、事中包片领导或驻村工作队加强监管、事后监管人员反馈情况的监管机制。二是对群众反映福泉社区无职委员余江违规操办满月酒开展调查。经查,余江于2018年9月在汉丰湖大酒店操办儿子满月酒10桌,参加客人系自家与婆家亲戚朋友,没有当地群众参加,镇党委已对其作了批评教育,并督促作好表率。三是加强对镇村干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形成良好的氛围。
2. 针对“对村级财务支出监管缺位,公款吃喝时有发生。村级办公经费普遍超支,如江东村、福佳社区、大慈社区;部分村社区以开会的名义公款吃喝,如市级贫困村江东村、大慈社区;龙王村在2019年的脱贫攻坚生活费支出中还消费了3瓶中国劲酒54元。7个村重复领取党校培训费现象突出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开县委组织部 开县财政局 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县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委组[2015]105号)文件要求,大德镇党委已要求各相关村(社区)对服务群众经费开展村级财务自查。二是关于7个村重复领取党校培训费的问题,涉及村(社区)已如数全额退回镇财政。三是龙王村3瓶中国劲酒的问题:已退劲酒费用54元,同时加强了干部教育,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四是按照《中共重庆市开州区纪委机关等5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州财预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实行报账,严控支出,杜绝公款吃喝,加强村级财务支出监管。
三、关于“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还需加强”的方面。
1. 针对“基层党组织未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福佳社区班子成员辞职后未及时进行补选,刘家坪村未配齐配强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的问题。
具体措施:镇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该问题,及时对相关村进行配备。刘家坪村已物色群团干部,在两委换届时吸纳进两委班子;福佳社区因原综合服务专干部谭祥伟已辞职,福佳社区按既定程序配备了综合服务专干彭群,免去谭祥伟综合服务专干职务,镇党委已下发《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委员会关于彭群等通知职务任免的通知》。
2. 针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委对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档案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仁和村、福佳社区、江东村均存在递交资料中的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明显不一致现象,按会议记录时间,时间间隔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对照以上问题,按照要求,对党员发展程序、资料归档已开展了自查。二是巡察涉及的3个村党支部召开整改专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整改:福佳社区党支部发展罗世豪为党员时,因笔误引起时间不一致,已整改;仁和村冉启杨同志在疫情防控表现突出,仁和村党支部在疫情期间无法召开党员大会,经请示,可以发展成预备党员;江东村党支部补齐发展彭绪香、徐耀同志为预备党员资料。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部分村社区支部未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普遍存在农村党员一年一次性交纳的现象,6个村社区存在党员长期未交纳党费或由村干部垫支党费的现象,2017年至今,连续两年未交纳党费的29人,连续三年未交纳党费的有7人,其中大慈社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未交纳党费的党员有13人”的问题。
具体措施: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已督促各村(社区)党支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观定》,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刘家坪党支部已整改,支部 58名党员已按月足额缴清党费;福佳社区党支部召开整改会,支部56名党员已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江东村党支部已对2017年至2019年党费收缴不规范进行了整改,已督促支部61名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龙王村党支部已对因老弱病残等特殊党员缴纳党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95名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仁和村党支部已对缴纳党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支部53名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大慈社区党支部有13名党员因常年在外,流动务工,没有及时缴纳党费,截止目前,已建立党员工作群,补齐党费,并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四、关于“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方面。
1.针对“1.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全镇2020年重点项目中,共有7个项目未按时开工建设或推进”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镇党委已于2020年9月29日对“2020年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督促项目牵头领导、责任负责人上紧项目推进发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推进进度、项目资料和资金拨付。二是建立完善交通项目和农业重点项目进度动态管理台账。三是镇党委多次研究重点项目推进,目前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2.针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程序不规范,没有做到“四议两公开”;随意改变经费用途,用于更换办公设备、发放干部待遇等;使用经费开展慰问有超标准现象;经费未建专账按年度累计结存。”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自查整改。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进行自查,巡察发现的龙王村委、福泉社区违规使用群众服务工作经费按规定进行了整改:龙王村王双违规领用经费已退回,福泉已健全经费使用程序(票决、公示等环节)。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开县县委组织部开县财政局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县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合规、阳光使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3.针对“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的问题。
具体措施:我镇于2020年5 月召开社会事务专题会,要求集中人力和精力对全镇城乡低保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取消问题保、人情保,杜绝死人保。经全面排查、重新核算和数据对比,全镇自查调整低保 38 户 46 人,镇财政收回违规低保金 4398 元。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强化对新增的困难家庭进行低保核查,对符合政策的户按程序申报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新增低保 20 户 41 人,其中贫困户 9 户 21 人。
4.针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符合规定,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人员中有9人不符合条件。”的问题。
具体措施::该问题已于2020年6 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金融扶贫自查自纠工作,对各村(社区) 407 户次扶贫小额信贷逐一开展自查,同时镇党委组织专班对扶贫小额信贷情况开展督查并制发通报。经督查:一是全镇扶贫小额信贷情况整体较好。贷款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用途、发展规模、偿债能力等因素均不超过 5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未发现替他人顶名贷款情况,未发现干部索要红包等问题,精准用于贫困户生产发展或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总体较好;二是部分贫困户在扶贫信贷资金存在不规范使用问题:磨梁、桂花、兴隆、三树、江东 5 个村 15 户贫困户存在将小额贷款存于银行或用于非生产经营性支出问题。镇党委对上述问题已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村(社区)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目前 15 户已整改完成,整改后扶贫小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发展 6 户,参与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生产经营 4 户,归还贷款 5 户。
5. 针对“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力度不够,4个村将专项补助资金投资到私人企业,6个村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或新建门市、工程机械等,未明显起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查看兴隆、天宫、刘家坪、龙王村的投资协议,东坪、仁和2个村的出租合同,查看上述村的资金专款专用、流水、产生效益等情况。二是建立大德镇股份经济联合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三是采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仁和村发包及上交收入24000元、其他收入9900,地票资金金额46304.54元;龙王村收入9200元;东坪村收入13280元;兴隆村收入11000元,上述各村明显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组织。
6. 针对“执行制度规定有偏差。超标准发放公休假应休未休补助,将目标考核、日常考核等纳入了标准计算基数,且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019至2020年超范围发放津贴”的问题。
具体措施:对照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我镇 2018 年公休未休待遇指出的问题,我镇落实人事干部和财政办对照相关文件对 2018 年公休未休及不规范津补贴进行重新核算,清理2018 年全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不规范津补贴,2020年8 月已全部清退,完成整改。
五、关于“财务风险防控不到位”方面。
1.针对“镇党委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不到位,导致100万元财政资金被宝珠村自2016年2月借用至今未还。对财政沉淀资金未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并按照项目及资金性质分类处置。近年来镇财政超预算支出现象突出,使用土地复垦工作经费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现象普遍。”的问题。
具体措施:一是盘点清理历年外借资金情况,及时收回外借财政资金,现已全额收回;二是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按资金性质分类使用,严禁超预算支出;三是按照复垦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复垦经费的使用;四是镇财政严格按上级政策和财务制度进行财政管理。
经过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阶段性整改成效已突显。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区委第十二巡察整改要求,在整改认识、整改责任、整改力度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在巡察成果运用和巩固方面进一步落实细化,扎实推进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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