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巴南区惠民街道沙井村杨家湾社监督员郭安福果断拒绝了该社社长杨某某递来的一张报销单。
原来,杨某某想通过在社集体资金中列支的方式,以发放种粮直补金的名义慰问犒劳平时协助处理该社日常事务的两名村民代表,并没意识到一旦这样做,就属于违规行为。经郭安福提醒教育后,杨某某出了一身汗,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监督就在身边。
惠民街道下辖7个村(社区),92个社、12个居民小组,有社长和居民小组长104人,是巴南区“一区五城”战略和五大产业集群的重要承载区域之一,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及征地拆迁项目多。惠民街道纪工委监督发现,近年来随着项目和资金陆续落地村、社(村民小组),有的干部动起了“歪心思”,特别是社一级干部通过少量多次等方式虚报套取、截留挪用相关项目资金或惠农惠民补贴问题突出。
“比如2021年,我们就发现沙井村某社社长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以‘蚂蚁搬家’方式多次截留村民土地租金3200余元,最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资金全部退还给村民。”惠民街道纪工委书记刘仿介绍,近年来,该街道严肃查处村社干部违纪违法案6件6人。
以案为鉴、深化整改,惠民街道深刻查摆案件暴露出的社一级干部小微权力行使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在基层最小的治理单元——社和居民小组,试点村(居)民小组监督员制度,打通基层党员干部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米”。
“在每一名社长和居民小组长身边设置一名监督员,实现‘一对一’监督。”刘仿说,沙井村因下辖16个社,社干部数量多,项目也多,且发生过社干部违纪案,被列为村(居)民小组监督员试点村。
试点过程中,该街道指导沙井村在16个社分别设立1名监督员,负责对社干部小微权力行使以及本社财务公开等事项开展监督,收集群众对惠农补贴、财务收支、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廉政风险的问题反映和意见建议。
自试点以来,村(居)民小组监督员在基层事务监督上积极发挥作用,发现并督促整改社集体账目不规范、报销单据填写不及时等问题21个,解答群众疑惑30余次。杨家湾社群众赵中平说:“自从我们社有了监督员,财务公开非常及时,财务支出、资金发放等都清清楚楚。”
惠民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开村(居)民小组监督员制度,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走深走实,更好融入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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