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永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永川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残联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潘忠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忠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审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忠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忠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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