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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例通报看纪律要求 | 警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花样翻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4-06-04 08:26

四川省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钟吕坤“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肆放贷收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低吸高贷、收取贷款介绍费等营利性活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原一级巡视员乔东“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近日,一些党员干部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受到严惩。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对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处分规定。梳理近期通报的相关案例发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禁而未绝、仍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收敛、心怀侥幸,违纪手段隐蔽复杂。

有的利用“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安排亲友在前台经营,自己在幕后操控。如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城管执法大队原中队长王某借用亲属名义注册“影子公司”,并由其妻子担任财务人员,承揽某项目部分土方工程;此后,又与他人共同出资承揽某购物中心项目部分工程,充当“影子股东”实际操控。最终王某受到严肃查处,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为规避有关规定,个别党员干部自己隐居幕后,通过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间接操作。还有的借助代理人进行交易,试图规避违纪行为败露风险,掩盖违规营利活动中的利益输送事实,为日后推卸责任提前找好借口。”西安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黄淑玲分析。

有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等工作中掌握的资源,买卖股票等有价证券非正常获利。如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顾某某在参与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某企业老板提供帮助,之后接受该老板邀请,先后以其姐夫、儿子的名义购买该公司员工股。公司股改后回购上述股份,顾某某共计从中获利120余万元。

“执纪监督中发现,一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重要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还呈现受贿犯罪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相互交织的特点。”浙江省新昌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梁六伟介绍,该县此前查处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张某某便是如此,他将受贿所得中的130万元用于购买企业内部股份,并以他人名义代持,通过股份分红获利。

还有的虽未直接经商办企业,但是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如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某某,依靠多年来积累的人脉网,在工程老板、招投标公司之间有偿“牵线搭桥”。从最开始的收取“感谢费”,逐渐发展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取大额“中介费”,最终走向犯罪。

“党员干部通过介绍项目拿‘回扣’、收‘中介费’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秉公办事,甚至会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必须坚决纠治。”西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清晨认为。

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二款对党员干部违规买卖股票的适用情形作出修订,即将参与“决策、审批过程中”调整为“工作中”,扩大了适用情形的范围,有利于对相关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惩戒和纠正,释放出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

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同时不得违规从事相关活动。《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明确严禁利用职权违规买卖股票、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为,同时还规定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特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形。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从严要求自己及身边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证券投资市场的投资形式越来越多样。党员干部在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时应遵纪守法,切忌打“擦边球”、钻空子。“比如,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注意不能购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马飞举例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成设立方式主要有合伙制、公司制等,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资产。购买该类基金不仅会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同时也间接持有了非上市公司股份,实质上是一种具有隐蔽性的经商办企业行为。

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仅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也为腐败滋生提供土壤和条件。多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严惩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相关问题。

全面起底,精准处置。近年来,江苏省江阴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专项排查,组织实施自查填报工作。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信访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结合自查填报情况确定抽核查对象,交由监督检查室进行数据比对和研判,着重发现处置基础信息、经商办企业、参股投资等少报、漏报、瞒报问题。

针对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浙江省绍兴市纪委监委通过分析比对人社部门工资、养老金发放系统以及工商、民政登记信息系统数据,深挖问题线索。“针对现象较为突出的医疗、教育、建筑等领域,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形式,督促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何坚介绍。

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福建省石狮市纪委监委借助“狮城清风”讲堂平台,组织青年纪检监察干部观看通过“有偿中介”方式进行权力变现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引导教育年轻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

面对利益诱惑,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坚守底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给诱惑腐蚀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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