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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03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典型案例 | 云阳县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违建问题整改不彻底


典型案例 | 云阳县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违建问题整改不彻底

来源:美丽重庆   时间:2024-01-11

202312月,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阳县督察时发现,云阳县对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监管不严,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基本情况

云阳县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于20054月经市林业局(渝林文〔200517号)批准建立。20146月《七曜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获市林业局(渝林文〔201422号)批准,公园总面积为2335.5公顷,主要景区为龙缸龙洞景区、七曜山草场景区、土家族风情观光游览区。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违规建设破坏生态。201312月起实施的《重庆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明确,森林公园必须严格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近年来,云阳县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违规建设房屋和酒店,占用自然保护地面积约16.8公顷,其中逸林度假村、云端花园占用生态缓冲区和综合服务区,云顶酒店占用生态缓冲区,花漾山谷占用综合服务区,草原逸居、岐山郡等项目占用综合服务区和土家族风情观光游览区,造成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生态破坏。

二是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上级转办群众投诉和“绿盾行动”指出云阳县龙缸景区内修建商品房破坏景区生态环境问题。20198月,云阳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20209月进行了自查销号。20237月,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出整改不彻底后,云阳县对部分楼栋进行了拆除;202312月,云阳县对没收的违法建筑开展拆除。

督察还发现,云阳县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未获得国家批复的情况下,县规划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继向房地产建设单位发放有关建设手续,其中岐山郡已建成房屋4栋。

三、原因分析

云阳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对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保护不到位,没有把握好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存在履职不当、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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