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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濒临失传技艺,延续“巴渝文脉”!重庆修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

发布时间:2024-01-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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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绝伦的蜀绣、光可鉴人的各色漆器、还有足以看得人眼花缭乱的精美木雕……重庆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一直源远流长。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巴渝“宝藏”、传承好这些巴渝“文脉”,1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重庆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保护办法》)。

该《保护办法》不仅明确了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保护制度,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将从六大方面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施保护。

重庆工艺美术大师每4年评定一次

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具有百年以上历史、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主要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则是指前述传统工艺美术中属于技艺创新、工艺精湛的作品。

工艺美术大师,则是指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且技艺精湛,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经申报评审取得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者。

本次出台的《保护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有关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发展及其研究、创作、生产、经营、教育等活动。根据该办法,重庆同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认定保护制度。

《保护办法》规定,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适时开展,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相关评审委员会由传统工艺美术业内专家、院校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应为9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有高级工艺美术职称者应占半数以上。

六大举措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

在具体保护举措方面,本次出台的《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提出了六大重点。

(一)收集、整理并建立档案;

(二)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

(三)对工艺技术确定密级,依法进行保密;

(四)对濒临失传的品种和技艺,采用录像制作、文字记录等措施进行抢救,对已失传的品种或技艺,进行补救或者发掘;

(五)采取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艺、专业院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传承传统工艺美术;

(六)建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加强传统工艺美术理论研究,举办传统工艺美术展览,组织国内外传统工艺美术交流活动。

特需珍稀矿种、原材料严禁乱采滥伐

在不少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制作过程中,用到的原材料都较为特别,甚至有部分已经到了稀有的程度。为此,本次出台的《保护办法》的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对这些特需的珍稀矿种和原材料,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应当依法加强保护,严禁乱采滥伐。

同时,《保护办法》还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关心支持工艺美术大师的创作工作,并按照下列情形为其创作创造条件:

(一)设立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二)支持工艺美术大师传授技艺、开展品牌宣传、进行人才培养和学习进修等。

同时,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重庆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捐赠保护资金,或者采取其他形式进行特殊保护。

对保护、发掘、研究传统工艺美术作出突出贡献的;设计、制作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珍品或者重庆市工艺美术精品的;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重庆经济信息委将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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